受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无人机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交易登记号:2025ZB0372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本项目需采购巡检无人机(含安装、部署、质保、服务等)及采购配套软件平台、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64758元。
3、交货期: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货交指定地点。相关配套服务时间另行约定。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代理单位)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那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上述所列情形的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请于2025年12月 08 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 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六、响应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jttz.com/)上发布。
十、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574-89381505
监管单位:宁波低空经济发展公司纪检监察小组
电 话:0574-89381503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电 话:0574-87515213
联 系 人:肖玮、王芳霞、周文渊

公众号:宁波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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