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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8年综合性检测及轻量化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8-11 15:40:59 文章来源:

2026年-2028年综合性检测及轻量化监测服务招标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2028年综合性检测及轻量化监测服务已由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列入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分别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余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新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塘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交投六横公路大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83920653元

2.2招标范围:1、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象山港大桥及连接线、穿山至好思房公路、慈余高速连接线、三门湾大桥及连接线、石浦连接线十一塘高速公路、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路基(含高边坡)、路面、桥涵、隧道、沿线设施、机电系统等检查;梅山水道桥和象山港大桥专项检查(如2座大桥的GPS参考值观测、耐久性指标检测等),象山港跨海大桥水工钢结构(钢管桩及柔性防撞设施)检查;特大桥沉降观测、边坡位移监测;入库桥梁季度检查;桥隧突发事件应急性检查;编制检测报告,对各路段公路技术状况(MQI)指数进行综合评定,并对病害提供建议处理方案2、象山港大桥及连接线桥梁梁板日常养护;3、桥梁、边坡轻量化监测。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8129:00至2025818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7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91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9  2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7.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8.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i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422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574-8938117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24楼

联系人:刘丹、王哲东、顾宁

电话:0574-883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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