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度检测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度检测用车采购
1.2.项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1.3.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3600元/辆,合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8000元。
1.4.招标范围:采购5辆检测用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的经销证明。若经销商由上一级经销商再授权的,除提供再授权经销证明外,还应逐级提供上一级经销商的经销证明。本次招标仅允许二级及以上的经销商参与投标。源自同一个一级经销商授权的多个二级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且均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仅允许其中报价最低的一家经销商(含一级经销商)进入后续评审。
2.2.所投车型必须已经过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告许可,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至2026年6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 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8. 其他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308518
招标代理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挺、王旭梁、丁霁昀、刘丹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1楼2105室
监督部门: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4-87308621

公众号:宁波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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